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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房屋稅條例已於七月一號上路,非自住稅率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多屋族可自行選擇哪間房做為自住對自己最有利。財政部已要求各縣市稅務機關在八月十號以前寄發自住房屋申請通知書,由屋主自行選定何者做為自住房屋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為了讓地方稅稽徵機關有一致遵循依據,財政部已發布作業原則,要求各地方在八月十號以前寄發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及房屋歸戶資料給房屋所有人。按照財政部發布的自住認定標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且房屋不能做為出租使用以及必須有居住事實,三項同時符合才能算是自住。舉例來說,若有五戶,哪三戶做為自住,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決定,選擇公告現值較高、地方徵收率高的房屋做為自住較有利。『這三戶的選擇由所有人自己做決定,當然是選擇房屋稅比較高的對他最有利。』 賦稅署指出,歸戶資料顯示,全國超過三戶以上戶數約七十萬戶,人數則有十三萬八千人,各地地方稅稽徵機關將對超過三戶以上屋主寄發輔導通知函,屋主收到通知後必須在兩個月期限內回復,或就近向任一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按自住稅率課稅。三戶以內不必申請,將暫以自住稅率課稅,但未來稅籍清查一旦查到沒有居住事實,將被要求補稅,甚至遭到罰款,提醒三戶以下但不符自住標準的屋主仍要自行申請。 {ad-優質推薦:台北電梯大樓, 松山辦公室出租, 高雄廠辦廠房<, 泰山辦公室出售 , 高雄土地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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