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 公設要分明
行政院各部會昨天同步對房市「出手」,祭出一連串政策。內政部昨天公告,明年五月一日起,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將大幅修正,未來主建物、附屬建物和俗稱公共設施的共有部分,面積及售價都要分開標明。{ad-優質推薦:房屋, 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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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內政部昨天還宣示,將逐步取消停車容積獎勵;行政院院會通過研議「以房養老」制度(用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做為老年生活所需);經建會也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高房價問題。
有關明年五月起預售屋買賣契約要適用新規範方面,營建署官員指出,未來除了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必須分開計價外,只要交屋實際面積與契約記載之面積有落差,雙方就要互相「找補」;預售屋在所有權登記前若要轉讓,賣方手續費上限為契約總價的千分之一。
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表示,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分開計價」,對於預售產品的市場資訊將可望更公開、透明化,新法也有助於減少預售市場的買賣糾紛,未來建商應會自我約束、減少虛坪。{ad-優質推薦:台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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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代銷事業處副總經理吳金銘表示,這項政策實施後,對預售市場應不會產生太大衝擊,因為建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訂價,最後還是會回歸到以總價計算。
吳金銘認為,在政府仍無統一訂價標準下,建商及民眾對預售屋建物及公設的價格認定標準,可能會出現相當時間的磨合期。因此預售屋的價值,最後仍會回到市場供需與未來景氣的走向。
房屋代銷公會昨晚已在開會討論,未來將與建商公會協商預售屋契約改變的因應措施。{ad-優質推薦:台北房屋租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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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內政部昨天在行政院會上報告「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有關「以房養老」政策,財部原議以不動產抵押貸款,但金管會建議,未來可能修信託法,改採不動產信託。
文章來源:聯合報
- Nov 01 Sun 200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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